花蓮縣議會定期大會縣議員邱光明 針對文化古蹟提出建言
〔中華通訊社〕記者何君冶/花蓮報導

花蓮縣議會第20屆第6次定期大會。縣議員邱光明質詢,消防局和文化局的文書作業,懷疑作業流程太慢了。他說,文化資產保存固然是重要,但是行政的流程實在是拖得太久了,政府團隊應該秉持行政的效力以及公共利益綜合原則來繼續推動,縣府文化局的網網站目前還沒有更新,供我們民眾查閱。
邱議員表示,花蓮文化局的網站還停留在今年的4月8號的新聞。他認為,我們文化局真的會引起地方民眾及民意代表的關切。 另外,花蓮縣考古審查會於今年114年5月15號召開第四次會議並完成決議,但至今已經過了6個月了,卻還沒有進一步的消息,工作進度緩慢令人憂心。
文化代理局長曾之妤報告,文化局內部也透過了採購的一個公開程序,去爭取一些的專業團隊提供資訊,後來只有文化基金提供一些相關資料,在10月22號已經議價完畢,這次簽約委託給考古大隊來執行,提報依照據考古遺址的視覺的一個辦法去提報,視覺的計劃的申請書,但到現在計劃還沒送到文化局來,如果讓文化局馬上來召開第五次的考古審議會說明,我們文化局的這個資訊,停留在4月8號,一些新的資訊都沒有公布,可以讓我們能夠查到最新網路資訊。
另外,對新城辦公大樓的進度,在今年文化局審議考古遺跡,也經過會議的審議,因有史前文化遺跡的問題,學者專家希望做一個搶救性挖掘的動作,徹底來做後續的進行。文化局表示,自7月份開始總共有成功大學、清華大學、台灣大學以及民間的研古文化有限公司及榮能顧問有限公司等提出,希望文化局要在施做搶救性挖掘的的資訊,結果這幾個廠商都沒有人願意來做,所以我們也經過了非常多時間和廠商洽詢,好不容易在今年10月間完成決標。邱議員表示,請問請問文化局在10月22完成結標,對它決標完之後,它還要再提審提送計劃?這個計畫也要在初審初審過之後,再移給文化局去做排審?曾代局長表示,當然要經過我們按照團隊提出的計劃來試做。
邱議員提問文化局,18日不是送我們花蓮縣考古遺址的審議會嗎?請問文化局審議結果現在是否最後決定進場時間,希望是11月18號。文化局表示,目前沒有送到進來,所以第五次會議目前還沒有確定。因為目前的考古大隊的計劃申請書也還沒送進來,希望能儘快,相信大家都是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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