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會第20屆第7次定期大會開議 針對鐵路高架化一致同意該儘速動工
〔中華通訊社〕記者何君冶/花蓮報導

花蓮縣議會第20屆第7次定期大會,今(15)日開議。議長張俊表示,有關本縣 115 年度總預算案,雖經過內政部於 4 月 27 日邀集縣府、本會及中央各機關協商,然縣府已於 5 月 11 日函請內政部逕為決定,所以花蓮縣 115 年預算將由內政部逕為決定。議會將持續密切關注並秉持監督與制衡職責,確保縣政建設與民生權益。

議員林玉芬表示,針對鐵路高架化縣政府將其退件,請建設處說明。
鄧子榆處長說明,有關本案縣府在評估報告裡,做這建設總經費的預估,大概分為鐵路建設的費用跟用地取得的費用,整個費用裡它按照中央的規定分二部份。這次送過來的提案,因為之前評估報告出來,包括這些用地建設相關的費用,縣府負擔的地方配合的部分約56.2億;但我們在後續仔細盤點報告內容,發現用地的取得的部分,有一些費用是涉及到是屬於臺鐵的土地,所以這些土地不需要再做任何的費用負擔,其中負擔的金額包括花蓮都市計劃區。 所以縣府請規劃公司做了重新盤點,因此這個費用應該會降下來,所以因費用有所變動,所以在這次的提案裡金額錯誤,所以選撤案後再去做一個確認說明。
林議員說,如果撤案什麼時候可以再送進議會,因為金額差太大,這也很奇怪,當初送進議會,為什麼沒有仔細檢查清楚,這個錯誤怎麼會出現呢?
由於,這個對花蓮很多議員都非常重視,整個北花蓮的縫合,是靠這一筆預算,如果你現在撤回、再送進來的話,時程會差多久請講清楚。
鄧處長表示,這個案子目前的可行性評估的作業,縣府在去年的9月可行評估報告,其實就已經送到中央去審查,是中央退回來的部分,因為有中央各部會的審查意見,所以原則上在修正完之後,要將這個可行性評估報告送給交通部。
大多數議員表示,,這是大家都支持鐵路高架案,政府也會積極的來處理,但修正裡面有提到,就是評估報告的時候,因為這個上次評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考查,同意將高架的部分一併納入雙軌化的推動計劃改善危險平交道。 所以那個時候就已經把這個計劃納入整體計劃報告,是不需要走程序下去,直接納入雙軌建設計劃裡面,所以現在雙軌化的計劃,是不含花蓮改成一段、一段來處理,所以要求縣府再依照規定再送這一段,如果地方要提出立體化的話,就要提送這個可行性評估報告書。
黃馨議員提議,修正計劃會不會影響時效? 相信大花蓮地區的市民都會支持,是希望能夠趕快拿到同意公文,所以我們都會配合同意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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