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石特別稅應與時俱進 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籲縣府全面檢討課徵標準】
〔中華通訊社〕記者何君冶/花蓮報導
中國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呼籲花蓮縣政府,應全面檢討《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的課徵標準,依據地方財政變化、景觀維護實際需求及產業景氣,進行公開且合理的評估與調整。
黨團強調,檢討不是廢稅、調降不是免稅,照顧產業也不代表犧牲環境。地方政府有責任在環境永續、財政需求與產業生存之間,建立公平合理的平衡機制。
中國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書記長吳建志表示,礦石特別稅設立的目的,是籌措礦區景觀維護、環境改善及地方建設所需財源,這項立意值得支持;該由業者負擔的環境成本不能逃避,該依法繳納的稅也必須繳納。
但黨團認為,「合理課稅」不能最後只剩下「課稅」,卻忘記檢驗負擔是否仍然合理。
「過去合理的稅率,不代表今天永遠合理;過去能夠承受的負擔,也不代表現在仍然承受得起。」吳建志指出,隨著《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地方政府可分配財源增加,地方財政條件已有改善空間。既然財政基礎發生變化,縣政府就應重新盤點各項地方稅費,而不是只思考政府還能增加多少收入,也應評估能否適度減輕地方產業負擔。
黨團表示,礦業者已多次反映,現行礦石特別稅增加經營成本。政府不能每次面對業者陳情,都只以一句「依法課徵」結束討論。
依法行政沒有錯,但法律與制度並非不能檢討。當地方財政、產業景氣及經營成本都已改變,課徵標準就應接受公開檢驗,而不是將稅率永遠刻在石頭上。
黨團進一步指出,花蓮開採的礦石相當比例供水泥製造使用。當國內營建市場降溫、水泥需求承受壓力,經營壓力就會向上游傳導。此時若仍以過去的財政條件及產業環境訂定稅負,不僅可能壓縮企業經營空間,也可能進一步影響地方就業、勞工家庭與花蓮整體產業發展。
為此,中國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提出三項具體主張:
一、公開近年礦石特別稅的實際稅收、用途,以及投入景觀維護與環境復育的金額。
二、全面評估現行稅負占業者經營成本的比例,以及對地方就業、產業競爭力與上下游供應鏈的影響。
三、研議建立分級課徵、定期檢討或依產業景氣適度調整的機制,讓課稅真正符合公平、量能及環境責任原則。
黨團強調,政府課稅的目的,是為了公共利益與環境維護,而不是在產業經營困難時,再補上一記重拳。環境責任一分不能少,但超過合理範圍的負擔,也不應多收一分。
花蓮需要青山綠水,也需要工作機會;需要環境永續,也需要產業生存。兩者從來不是二選一,而是地方政府必須同時完成的責任。
中國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最後呼籲縣政府,儘速啟動礦石特別稅課徵標準的公開檢討,把地方財源增加多少、景觀維護實際需要多少、礦業者承擔多少,以及產業景氣受到什麼影響,全部攤開來算清楚。
黨團重申:
檢討,不是廢稅;
調降,不是免稅;
照顧產業,也不是犧牲環境。
別讓原本為了守護花蓮而設立的「景觀維護特別稅」,最後變成壓垮地方產業的「發展特別負擔」。
現在就是重新檢視課徵標準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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