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路邊遭碰撞 花警到場查獲駕駛酒測超標 依法送辦
〔中華通訊社〕記者何君冶/花蓮報導
花蓮分局10月7日上午5時許獲報市區有交通事故,前往現場發現1輛自小客車碰撞路邊另1輛自小客車,駕駛人經酒測逾法定標準,該行為已涉犯刑法第185-3條,於是以現行犯逮捕,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花蓮分局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無辜用路人傷亡,切勿心存僥倖或認為「只喝一點應該沒事」而貿然上路。
警方將持續加強酒後駕車取締及交通執法,駕駛人如有飲酒,請務必選擇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返家,切勿酒後駕車,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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