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偵辦被告楊姓等人涉嫌公益侵占等案件 經審酌適度公開說明
〔中華通訊社〕記者何君冶/花蓮報導
花蓮地檢署蕭百麟檢察官偵辦花蓮縣議員候選人楊○○等人涉嫌挪用某公益社團法人之捐獻款項作為選舉等用途,及花蓮市長候選人張○○涉嫌違反反滲透法案件,於115年10月12日、13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臺北市調查處、苗栗縣調查站等單位,持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被告住居所等10處執行搜索,並通知被告4人到案說明。
嗣經專案團隊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楊、莊及王姓等人均涉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等罪嫌重大,其中被告楊某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爰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被告莊及王姓尚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具保新臺幣(下同)3萬元、1萬元。另被告張某涉犯反滲透法罪嫌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諭知具保6萬元。
維護純淨的選舉環境,需要全民的共同參與。本署誠摯呼籲大眾,若遇有買票賄選、暴力威脅、選舉賭盤、不實訊息、幽靈人口或境外資金勢力介入等情事,請勇於撥打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檢舉人身分採最高規格保密機制,且經查明屬實者,檢舉獎金最高2,000萬元。期盼全民攜手構築治安防護網,共創廉潔的選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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