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洪災車輛報廢 稅務局主動辦理退稅
〔中華通訊社〕記者何君冶/花蓮報導

0923「樺加沙」風災豪雨重創花蓮,造成人員傷亡及大量車輛被洪水淹沒嚴重災情,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因車輛使用牌照稅係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該局已主動蒐集報廢或不堪使用車輛資料,如有溢繳114年使用牌照稅,將主動辦理退稅。但是若有該局未能及時發現的受災汽車、機車(151c.c.以上)車輛,亦請民眾務必主動申報,以利儘速辦理減免使用牌照稅,確保自身權益。

稅務局貼心提醒,如果受災車主來不及向監理機關申報報廢或停止使用,可在災害發生日起3個月內,檢附村里長、警察機關或公所災害證明及修車廠的維修發票,至該局資訊網站「災害減免專區」線上申辦使用牌照稅減免,或親至該局或監理站使用牌照稅櫃臺申請退稅。

民眾如有租稅協助措施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分機242至249洽詢,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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