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石稅花縣府被判敗訴確定 龐大債務何時了?議長將要求「說清楚、講明白」
[中華通訊社]記者雷金鳴/綜合報導
在業界閙得沸沸揚揚的「礦石稅」課徵訴訟案,終於塵埃落定,花蓮縣政府「輸了」,最高行政法院昨天判決福安礦業等勝訴確定,消息傳出再度引發震撼熱議,縣議會議長張峻立即在臉書回應,縣府七件敗訴案敗訴所產生龐大債務,如何善後處理?希望縣長徐榛蔚「說清楚,講明白」!

花蓮縣政府課徵「礦石稅」自2016年起,每噸從10元調升至7 0元,漲幅達7倍之多;導致福安礦業因不滿得繳納2億5千多萬元稅金,而依法提出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福安礦業勝訴;花蓮縣稅務局提上訴,最高行法院認為,課徵特別稅的自治條例最長應為4年,期間內如有提高稅率,幅度應不超過原訂稅率的30%,若未屆期前予以廢止,駁回上訴而判決確定。
針對此一判決,再度在花蓮引發震撼熱議,議長張峻今天上午即在臉書公開表示,縣政府「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顯示他在議會的堅持是對的,礦石稅收縣府已經花的一乾二淨,如今拿什麼來還,這就是「債留子孫」。
張峻指出:傅崐萁縣長任內所課徵礦石景觀稅!花蓮縣政府七件敗訴定讞,要退回業者稅額及利息,如此龐大的債務,縣政府如何支付?這爛攤子是丟給下一任縣長呢?還是讓全體縣民買單?

110年「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草案」送議會審查,由於稅額有官司爭議,在第19屆議會第19次程序委員會時被退回要求重送,如今已判決定讞,要撤銷的金額共579,253,934元,縣府把礦石稅收都花光了,現在要去哪裡生錢來支付給勝訴業者?
張峻強調:縣議會將在第20屆第一次定時大會,他將要求徐榛蔚縣長「說清楚,講明白」,以及後續處理方案;由於支持與反對此案的議員立場相當鮮明,而今法院判決確定,各界預期下次定期大會勢必又將引發兩派議員的一番「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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