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照行政院版本,就不算支持國防?吳建志:2,400億不是刪除預算,賴政府應以戰力與數據說服國會
〔中華通訊社〕記者何君冶/花蓮報導
中國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書記長、花蓮縣議員吳建志針對立法院8月27日三讀通過《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明定中央政府循年度預算程序,連續6年編列2,400億元,每年以400億元為原則;如果經費不足,總額與分年預算均可依實際需求增編。
吳建志表示,這不是把無人機預算砍成零,也不是拒絕建立無人戰力。相較行政院原先提出的2,100億元特別預算,三讀版本總額反而增加300億元,並增加逐年審查、單一採購案超過1億元應提出書面報告,以及每年向立法院提出階段性成果報告等監督機制。
然而法案通過後,總統府卻批評國會版本「沒有充分考慮國防需求」,甚至形容台灣不應拉著手煞車、拖慢腳步。
這種說法,令人無法接受。
難道行政院提出2,100億元特別預算,就是替國防踩油門;立法院通過2,400億元年度預算,反而變成替台灣拉手煞車?
無人機能不能保衛台灣,究竟取決於性能、數量、部署與後勤,還是取決於預算書上有沒有印著「行政院版本」?
必須公平指出,行政院版與三讀版本的適用範圍並不完全相同。行政院版聚焦濱海監偵型無人機、濱海攻擊型無人機及小型自殺無人艇等急迫裝備;三讀版本則同時涵蓋國防採購、產業發展、科技研發與可信任供應鏈。
正因兩者範圍不同,政府更應把需求與差異說清楚,而不是一看到行政院版本沒有被照單全收,就立刻把國會修正形容成國安危機。
國防部長顧立雄曾指出,116年度既有無人載具軍購、委製及商購約310億元,若再加上政院版規劃的421億元,實際需求確實可能超過每年400億元。
這是一項合理而且必須嚴肅面對的專業問題。
但三讀條文已經明定,400億元只是原則,經費不足時可以依實際需求增編,並不是不可突破的死上限。
既然如此,國防部就應依法提出完整需求。
需要731億元,就說明731億元如何形成;需要更多經費,也應交代增加的項目、數量、交貨期程、部隊配置、抗干擾能力、訓練規畫、維修備料與國內供應鏈量能。
涉及軍事機密的內容,可以依法進行機密報告;可以公開的部分,就應向國會與人民說明。
這才是國防專業,也是民主國家應有的預算監督。
特別預算不是原罪,年度預算更不等於反國防。究竟採取哪一種方式,應依急迫性、採購期程、財政紀律、產業產能及戰力形成速度判斷,而不是依照哪一個政黨提出決定。
吳建志強烈譴責賴清德政府,把「沒有完全接受行政院版本」偷換成「阻礙國家安全」,甚至把正常的國會監督描繪成拖累國防。
國會不是行政院政策的影印機,人民也不是政府只要喊出「國安」,就必須無條件買單的提款機。
如果行政院版確實更快、更能建立戰力,請以採購期程、軍事需求與具體數據證明,而不是用「愛不愛台灣」壓制所有不同意見。
同樣地,在野黨既然主張回歸年度預算,也必須承擔責任,確保預算準時審查、急迫建軍不被拖延,合理需求不被杯葛;若國防部提出具體且必要的增編需求,立法院就應依法迅速處理。
真正成熟的國防政策,不是比較哪一個政黨喊出的金額比較大,而是政府把需求說清楚、國會把預算審清楚、軍方把裝備轉化成戰力,最後由人民驗收成果。
21萬架無人機寫在簡報上,不等於戰力;2,100億元寫進特別預算,不等於戰力;2,400億元寫進法律,也不會自動變成戰力。
只有危機來臨時,無人機飛得起來、連得起來、抗得住干擾、找得到目標、損壞後修得起來、消耗後補得上來,才是真正能夠保衛台灣的戰力。
賴清德政府應該停止政治扣帽子。
台灣需要飛上天空的是可靠的無人戰力,不是滿天飛舞的政治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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