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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稅自住優惠已核准案件    將展開清查作業違規將追補稅額

〔中華通訊社〕記者何君冶/花蓮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針對原已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案件,將於115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展開為期6個月清查作業,如經查得出售前有出租、營業等情形者,依規定應改按一般稅率補徵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說明,所謂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有「一生一次」及「一生一屋」2種類型,除分別須符合出售前1年內、前5年內未曾有出租或供作營業使用的情形外,辦竣戶籍登記及其他自用住宅要件亦須符合規定,即可在規定的面積範圍內申請適用10%優惠稅率。因此,為確實審查移轉當年度之租賃情形,核實租賃所得資料避免造成稅收損失,稅務局每年皆會運用國稅局更新後的營業登記及租賃所得資料,再次對已核准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土增稅的案件進行查核,如查得違規者,依法補徵稅額,以維護租稅公平。

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移轉土地應依規定如實申報,切勿心存僥倖,以免日後被查獲補稅。對於清查事項如有其他疑義,可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稅務專線03-8226121分機172至176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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