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

花蓮地檢署偵辦玉里鎮殺人案公開說明

〔中華通訊社〕記者何君冶/花蓮報導

花蓮地檢署114年12月31日,接獲縣警局玉里分局通報,玉里鎮某公墓發現女子遺體,經初步檢視死者身上有多處明顯外傷。地檢署陳佳秀檢察長高度重視,立即指派檢察官指揮偵辦,經警方在前開公墓將報案人即被告呂某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之1第1項第4款逕行拘提到案。

地檢署說明,被告呂某依經檢察官訊問後,因認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勾串共犯之虞,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因此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本案發生後,本署為保障犯罪被害人家屬權益並落實柔性司法精神,已於第一時間啟動犯罪被害人保護機制,通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花蓮分會,提供被害人家屬法律扶助、心理諮商輔導及急難救助等全方位一站式服務,以同理心陪伴家屬度過艱難時刻,協助修復創傷,重拾生活力量。


探索更多來自 中華通訊社 的內容

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