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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偵辦縣府社會處長等人/涉嫌違反貪污等案件適度公開說明

〔中華通訊社〕記者何君冶/花蓮報導

花蓮地檢署偵辦被告陳某等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認有適度公開說明之必要,茲說明如下:

花蓮地檢署唐仲慶主任檢察官偵辦,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處長陳某等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於昨(29)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臺北市調查處、宜蘭縣調查站,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等7處執行搜索。

嗣經專案團隊檢察官訊問後,諭知被告陳某交保40萬元、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被告莊某交保5萬7,000元,其餘被告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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