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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叫「霸凌零容忍」!為什麼遇到自己人,就突然變成「尊重程序」?】

摘錄縣議員吳建志臉書

〔中華通訊社〕記者何君冶/花蓮報導

民進黨最令人驚訝的,或許不是解決問題的能力,而是永遠都有兩套標準、兩本劇本。一套,專門對付別人。

只要不是自己人,立刻高喊:
「零容忍!」
「徹查到底!」
「政治責任不能逃!」

另一套,則專門留給自己人。
當監察院以 13比0 通過彈劾,認定行政院前政務委員楊珍妮涉及利用職權壓抑異見、弱化副手職能,造成團隊噤聲效應;當行政院外部調查也認定部分職場霸凌行為成立時,人民等到的不是負責,而是一句再熟悉不過的官話:
「尊重監察院調查。」
「尊重懲戒法院判決。」

原來,民進黨口中的「霸凌零容忍」,竟然還分版本。
對別人,是政治責任。
對自己人,是法律程序。
對別人,要立刻道歉、立即究責。
對自己人,卻可以無限期等待。
我們當然尊重司法,也尊重程序正義。
但請不要把「尊重程序」變成逃避政治責任的遮羞布,更不要把它當成拖延問責的萬用藉口。

監察院的彈劾,不是網路留言,不是政論節目的口水,更不是在野黨憑空捏造,而是依法調查後所作出的正式決定。
更何況,行政院自己的外部調查,也已指出部分霸凌行為成立。

人民想問的是:如果這樣還不用負政治責任,那到底什麼情況才需要?
請問賴清德政府:你們過去高喊的「霸凌零容忍」,究竟是零容忍,還是零責任?
真正重視職場安全的政府,不會只在事件爆發後成立調查小組,更應該勇敢面對制度失靈:為什麼內部申訴沒有及時發揮作用?為什麼部屬會產生噤聲效應?為什麼握有權力的人,可以讓整個團隊不敢說真話?

又為什麼直到監察院完成彈劾,行政院仍然只有一句「尊重程序」?制度最大的危機,不是沒有口號。而是口號永遠要求別人,制度卻只保護自己人。人民今天要求的,不是未審先判,也不是政治追殺。

人民要求的,只是一把不會彎曲的尺、一套不會變形的標準。在野黨官員犯錯要負責。執政黨官員犯錯,同樣要負責。真正的公平,不是看顏色決定標準。真正的民主,不是看黨證決定待遇。真正的「零容忍」,更不是看對象決定音量。

程序可以等待法院。
但政治責任,不能永遠躲在程序後面。
請賴清德政府停止把「尊重程序」當成責任的終點。
因為人民真正等待的,不是一句官話,而是一個願意負責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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