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 9月22日前申請地價稅省更多
〔中華通訊社〕記者何君冶/花蓮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為10‰至55‰累進課徵,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稅額相差4倍,為了維護民眾權益,地方稅務局主動寄發節稅通知書,輔導民眾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以節省地價稅。
稅務局說明,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須符合以下5要件如下。
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2.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3.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4.都市、非都市土地面積以300、700平方公尺為限。
5.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如有滿18歲之直系親屬可在第二處設立戶籍,不受一處限制。

該局提醒,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應於開徵40日前,即每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即可適用,逾期申請自次年起適用。
因此,若符合上述要件,請把握申請期限,可掃描通知書上QR Code連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亦可透過電話、郵寄或傳真提出申請。
如有地價稅申請減免問題,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該局稅務專線03-822612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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