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會召開程序會對115年總預算案/無法達成共識3月底將函請內政部協調
〔中華通訊社〕記者何君冶/花蓮報導

花蓮縣議會今天召開第20屆臨時程序委員會第23次會議,而115年總預算能否審查,再度成為焦點,議長張峻表示,縣府應尊重程序會決議,補正預算內容送進大會審議。出席與會的縣府秘書長饒忠強調,縣府去年10月14日已依法把預算送進大會,議會卻未依法審查,甚至用公文要求納入光復重建預算及13鄉鎮統籌分配款,質疑議員怎麼可以要求縣府額外編訂科目,當場痛批「議會程序會根本是在霸凌縣府!」

會議上藍營議員林玉芬舉手臨時動議,針對程序會開始前的程序問題。她說,程序委員會的功能是安排議程、分送審查,並非針對議案做實質審查,或是決定議案是否能進入審議。

接著林議員表示,去年程序委員會以各種理由要求縣府重編115年總預算,沒有把預算送交到各審查小組及大會審查,已經超出職權,程序委員會可以排議程,但不能代替議會審查預算,程序會可以分送小組,但不能阻擋議案進入審議,她質疑其他議員的審查權在哪裡?若預算持續不審,將大大影響縣民的權益。

綠營議員張美慧則認為,林玉芬的提案已影響程序會的流程,要求議事組照流程展開,卻遭現場其他藍議員抗議,導致現場藍、綠、無黨籍議員吵得不可開交。
張峻表示,程序會是照這次議程展開審議,上次程序會決議非常清楚表達,縣府應在總預算內納入光復重建經費,也希望鄉鎮市統籌分配款能跟縣府預算同步,因議會不斷公文往返,縣府卻遲未有動作,深感遺憾。他認為若縣府一直強調社福的重要,就請儘快把預算送進議會。

對此,饒忠指出,縣府去年10月14日以把總預算送進議會,議會也沒有退還給縣府,只給公文要求編列重建預算和鄉鎮統籌分配款,不過縣府沒有編列統籌分配款的職權,是由行政院編列;至於重建經費部分,縣府雖未明定會計科目,但編列預算經大會審查還是有其他機制。
就在藍、綠議員爭論不休,饒忠秘書長從座位上站起來大聲強調,縣府依法把總預算已經送進議會,但案子至今還是躺在大會,也沒退還給縣府,預算要不要審或是進入程序,是大會的職責,府會各有立場,縣府依法送進議會,但大會都沒有審查,只有公文要求縣府納入2樣條件,他認為議員不可以要求縣府額外編訂科目,他痛批就是程序會在霸凌縣府。
由於府會雙方爭論沒有結果,程序委員會決議依既定議程展開,縣府也預計在3月底函請內政部協調總預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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