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條例》推動萬榮鄉災後復建 加速家園重建
〔中華通訊社)記者何君冶/花蓮報導
2025年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及後續鳳凰颱風重創萬榮鄉,為加速災後復原與基礎設施重建,經立法委員傅崐萁等不分黨派立法委員爭取及決議《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簡稱《特別條例》)匡列300億特別預算,由花蓮縣政府與萬榮鄉公所分工執行多項災後公共設施復建工程。花蓮縣政府今(23)日表示,萬榮鄉整體復建作業涵蓋道路橋梁、排水設施及部落環境修復等項目,工程合計經費逾1.1億元,逐步恢復居民生活機能,重建安全宜居家園。
花蓮縣長徐榛蔚責成縣府團隊積極與各公所分工申請與執行復建計畫,針對關鍵交通與公共設施優先投入資源。其中由縣府執行的「花62鄉道紅葉大橋鳳凰颱風災害復建工程」,經費約213.7萬元,已於115年3月啟動規劃設計,預計5月底完成工程發包,並於10月底前完工,提升當地交通安全與通行便利性。
在地方執行部分,萬榮鄉公所辦理復建工程涵蓋排水改善、農路修復及部落環境整建等,包括「萬榮馬太鞍部落排水設施復建工程」約924萬元、「萬榮西林支亞干部落二子山農路支線復建工程」約541萬元、「萬榮萬榮村6鄰上方農路鳳凰颱風災害復建工程」約1,552.8萬元,以及見晴村、紅葉村、馬太鞍部落及馬遠村部落環境復建工程,經費合計7,200萬元;另針對社區公共空間,「馬太鞍聚會所災後復建工程」亦編列800萬元進行修復,全面強化部落生活機能與公共安全。
花蓮縣政府表示,感謝立法委員傅崐萁在立法院向中央提出重建特別條例,以及萬榮鄉公所與縣府通力合作積極投入復建工作。面對災害挑戰,縣府將持續與地方攜手合作,加速各項工程進度,讓萬榮鄉逐步恢復原有生活機能,重建安全、韌性的家園,陪伴鄉親走過災後復原的重要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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