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

今年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30 勞動節不順延要注意!

〔中華通訊社〕記者何君冶/花蓮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今年自用汽車、汽缸總排氣量超過151cc以上之機車全期及營業車上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115年4月30日,統計至目前有6萬5千多輛已繳納,稅額約4億4千萬餘元,占全縣牌照稅開徵車輛12萬7千多輛,還有約5成的車主尚未繳納。

稅務局特別提醒,今年牌照稅繳納期限不因5月1日勞動節放假而順延,若逾4月30日繳納,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例如:於5月4日至6日繳納者,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5月7日至9日繳納者加徵2%,依此類推,最高加徵至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0%滯納金外,還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

若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請至該局財產稅科、玉里分局或就近向監理站申請補發,或利用該局資訊網站線上申辦、視訊櫃臺方式申請。另外,車主如已辦理約定委託金融機構、郵局帳戶轉帳代繳稅款者,請務必於5月3日24時前在約定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利5月4日凌晨扣款。

如尚有使用牌照稅疑義,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42至249,將有專人竭誠提供服務。


探索更多來自 中華通訊社 的內容

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