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研究基本法23條與國安法兼容
[中華通訊社]記者 余天/香港報導
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說,政府會研究如何處理基本法23條立法、香港國安法與中國全國人大就制定香港國安法相關決定內容之間的關係,實踐香港26年來沒有履行的憲制責任。
李家超說,國家安全是市民福祉和經濟發展的最佳保障,政府將會與立法會議員商討如何確保相關立法具前瞻性,以維護國家和香港安全,以及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基本法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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