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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傾倒廢棄物!地主應盡管理之責

〔中華通訊社〕記者何君冶/花蓮報導

坊間屢傳不法業者將土方及各類廢棄物非法堆置於空地後逃逸,導致土地所有人受到牽連,最終由地主自行承擔龐大的清理責任,更有高達數百萬元的清理費用及法律責任,得不償失。花蓮縣政府呼籲,請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應加強管理善盡管理之責任,避免遭受牽連,成為非法棄置廢棄物的受害者。

縣長徐榛蔚表示,民眾在出租土地、倉庫或廠房時,應特別留意幾項重點:首先審慎篩選承租對象,確認其背景與使用用途是否合法;其次簽訂完善租約,明確規範使用範圍及環境維護責任;同時建議設置圍籬、監視設備並定期巡查,以防止不當使用;並妥善保存租賃相關資料,作為日後查證依據。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強調,一旦土地遭非法棄置廢棄物,且無法追查實際行為人時,土地所有人仍須負責清理處理責任,且依據《廢棄物清理法》46條規定,土地非法棄置廢棄物,可處一年以上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最高1,500萬元罰金,再次提醒,切勿因短期利益而忽視風險,以免承擔大經濟與法律代價。

若發現可疑車輛或人員進出空地,或疑似非法傾倒廢棄物情形,民眾可記錄相關資訊並撥打0800-066666通報,共同維護花蓮優質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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